為做好文化和旅游行業標準制修訂工作,進一步優化完善標準體系,有效支撐行業高質量發展,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面向社會公開征集2021年文化和旅游行業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根據要求,項目需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把握“十四五”規劃重點方向,符合文化和旅游發展規律及行業標準化需求,促進文化和旅游行業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提升。
申報項目應符合本領域標準體系和行業標準管理范圍,與現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協調統一,不得重復、沖突。在可能存在業務交叉的領域,申報項目前應經過充分的溝通協調,避免重復立項或產生分歧。
此外,申報項目應重視和加強標準制修訂的前期預研,具備一定的工作基礎和技術研究基礎。切實提升標準立項的科學性、必要性、可行性,確保在獲得立項、編制完成后可有效實施。與等級劃分相關的項目,要事先明確適當的、合規的標準實施主體,對涉及新增職業分類等特殊情況的項目嚴格控制。
項目申報材料要做到導向正確、要素完備、體例規范、結構清晰、內容明確。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確保不存在知識產權糾紛。申報單位應廣泛聽取行業各利益相關方意見,積極吸納科研成果。
在申報流程上,要按照《行業標準管理辦法》和文化和旅游部標準化工作相關規定執行。申報材料于2021年4月15日前提交至相關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對于重大項目或應對突發緊急事件急需行業標準等在立項時限上有特殊需求的,可通過歸口的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向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