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旅游業高質量發展,規范旅游市場經營秩序,深入整治旅游市場“不合理低價游”等突出問題,文化和旅游部近日部署開展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專項整治行動。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以保障旅游者合法權益、營造旅游市場公平競爭環境為工作目標,將重點整治兩類違法違規經營行為:一是以免費旅游、購物(會員)送旅游、旅游贈禮品等名義或者以俱樂部、康養活動等形式招徠旅游者,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二是未經許可,通過互聯網開展招徠旅游者等旅行社業務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文化和旅游部要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重點檢查保險、保健品等各類市場營銷活動中的包價旅游產品,特別是以中老年為主要目標群體的包價旅游產品。加強在線旅游市場執法,重點查處未經許可通過互聯網推廣和公眾號營銷等方式開展旅行社業務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加強對旅游團隊、地接社的執法檢查,對旅游集散地、主要景區中的旅游團隊進行重點執法。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反不正當競爭、廣告等領域法律法規的,移送有關行政機關查處;涉嫌觸犯非法經營、強迫交易、詐騙等刑法罪名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專項整治行動期間,文化和旅游部將通過“體檢式”暗訪評估、網絡監測、集中檢查等方式,排查違法違規線索并組織查處;通過集中辦案、以案施訓、現場督辦等方式,部署各地依法查辦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的案件,嚴查違法違規經營行為,進一步規范旅游市場經營秩序,有序推進旅游業復工復產復業。
為提高社會公眾法律意識,更好地維護旅游者合法權益,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專項整治行動第一批指導案例,包括以“零團費”形式、以贈禮品或者養生養老會員等方式、以俱樂部或者戶外活動等名義,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的執法案例。(記者吳麗蓉)